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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雄州开展《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》宣传活动
作者:佚名    信息来源:楚雄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-5    
 
  为纪念《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》实施两周年,州文化局组织州市文化部门,5月26日在楚雄城区举行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宣传活动。州文化局、市文体局领导亲自参加宣传活动,州群艺馆职工到街上搞宣传咨询活动,回答群众提出问题,播放《条例》内容,播放楚雄州民族民间音乐,制作宣传展板三块,图片200多幅,宣传近几年我州传统文化保护工作、民间艺人调查、民间美术艺术、民族服饰的保护开发利用。散发了1500份《条例》传单。楚雄市文体局、文化馆在人口最多桃园湖畔宣传活动两天,观众近万人。这次活动使广大市民了解《条例》,增强了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意识。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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